首页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在线聘请律师 | 联办律所 | 加盟律师 | 法律法规 | 信息综述 | 以案说法 | 法律论坛
最新公告: 祝贺洛阳新闻网律师在线频道开通。请网友不要重复提交问题,以免浪费他人精力。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
·河南焦点律师事务所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河南绿洲律师事务所

 
 请输入关键字:
 
·用户名
·密  码
 
·用户名
·密  码
张彦立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符继隆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畅治平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邵志强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尤艳艳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张向军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李安民
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
石克俭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
任崇宇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方西乾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
谢纪丹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
杜鹏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侯丽娜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张治国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王海林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魏俊卿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李振杰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刘保莲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韩德峰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姚晖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鲁辉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符继超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赵秋喜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李克军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孔朝辉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赵亭旭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于娟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张战平
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
牛士清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方良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乔冠辉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张西川
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
提问内容:
2008-8-27 15:47:37    群风之首问孔朝辉律师:
请问  我儿子在横穿马路时在斑马线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到  骑摩托的人(一辆车上二个人  还没戴头盔)明知撞了人也不停下   最可气的是   在我坐别人的车追上后   叫他停可还是被他逃掉了   当时也报了警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110当时也没去现场看   现在的问题是  我自己已经找到那辆肇事摩托车了  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摩托车主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谢谢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7 15:03:01    谁来承担损失问:
周一上班的时候,发现靠走廊窗户的办公室里被盗,盗窃者是利用护栏间的空隙进行盗窃的,盗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
因为走廊之间并没有监控装置,物业上也不能提供其它线索,虽已立案,但也清楚破案的几率微乎其微。
所以想问,这样的情况有权向物业提出一定的索赔么?毕竟每个月上百的物业费,发生被盗,物业有责任么?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7 10:40:51    天天问:
前几日,在一家文具店买东西,结账的时候是9元,我索要发票,收银员说没有发票。我质疑后,收银员改口说,没有这么小额的发票,我说,上面不是写着不超过20元都有效么?收银员反过来说,那都照你们这样,我们交的税不都赔死了!后来妥协后说,累计满20可以过去换发票,开得收据即无单位名称,也无任何章!
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索要发票合理么?收银员拒绝的理由合理么?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7 10:22:32    在水一方问:
我的一位亲戚在一建筑工地打工,不久前在工作时因砂轮碎了,右手被碎片打中,造成右手受伤.此工地位于新区,该建筑工地老板及工头舍近求远,将他送至平乐一医院治疗,手术后老板向医院支付了手术和治疗费后就带人离开,并要求他签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是该公司已付清医疗费及营养费,要求以后伤者及家属不要再向该公司提出其它要求,签名是由别人代笔.现在伤者已出院,但是还需继续治疗,而且家在农村无其它经济来源,手伤也较严重.请问因为伤者未同公司签订合同,应该如何维护自已的权利,如果致残,是否可以要求建筑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份协议是否有效?现在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问题?另,如果需要应该搜集哪些证据,请给予回答,谢谢!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6 22:27:53    天下无敌问:
去年我和几个朋友以我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20000多元,担保人为张三和李四(化名),然后我们开了一个酒店。后来生意不好我们把酒店转让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当时给我写了书面字据,答应信用社那笔20000元的贷款由他来还。之后,王先生又吸收张三、李四和郑先生入股合伙继续开这个酒店。现在王先生一伙人酒店也不敢了,信用社却催我还贷,我找到王先生,王先生说:信用社的贷款我肯定还,只是和他一伙开店的张三,李四和郑先生还没有和我算账,他们应该还欠我的钱,他们几个人现在又不在一块,我找他们,他们都不愿算账,我也没钱还贷。请问吴律师:我现在若起诉该起诉谁?需要那些证据?这个官司将来法院如何判决?希望在百忙中予以回复。谢谢!张先生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6 20:23:45    粉色问赵云矿律师:
我有一个的妹夫,因为一些事向本人借了1万元,怎么要也要不回来,后来才知道他是个骗子!这可是我的家当,孩子上学很贵,快要开学,我该怎么办?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4 16:37:27    豪え乖问王永波律师:
我姨妈在烟台捉小偷被小偷被刺死,去年被河南省政府评为烈士,我表哥成了孤儿,赔偿问题一直不到位,如今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捕其中主犯已被枪毙,但是3名同案犯被取保后审,事情已过两年了犯人的赔偿和3名从犯的判决一直没有给我们受害人家属答复,现在犯人家属拒不赔偿,我想问问我们如何要求赔偿,能不能要求烟台政府给予赔偿。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23 17:21:22    问赵秋喜律师:
请问办理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麽?国家是否出台有此标准。另外对于夫妻两人如果有一人过错,比如有第三者,如取证哪些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如:照片,影像资料,证人等。
回答:
答复人:赵秋喜
你好: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司法厅收费文件规定,你所讲的离婚案件也就是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1——3千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分段收费,关于你讲的证据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只有当庭质证,查证属实,经法庭认可后才能成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提问内容:
2008-8-23 2:28:28    农民问赵秋喜律师:
我儿子被人打伤,派出所把鉴定取出,派出所没告诉我伤情,他们的做法对吗?我怎么维护权利?派出所有人还威胁我,说把我儿子抓起来,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
答复人:赵秋喜
你好: 对于你儿子的伤情,派出所应告知。你认为其做法有问题,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提问内容:
2008-8-21 13:33:09    hh问赵秋喜律师:
洛阳市浩亚达贷款咨询公司融资理财合法安全吗?
回答:
答复人:赵秋喜
你好,你可以到工商和金融部门核实该公司的具体情况。
提问内容:
2008-8-16 21:09:06    珂珂问赵秋喜律师:
二手商品房无个人土地证交易是否合法?
我在中介处看中一套二手房,已签合同,并支付中介费,但现在发现土地证存在诸多问题(原中介说有大证,却一直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后发现房子是占用厂里的土地,现开发商已找不到,物业也找不到)。现在不想购买了,是否是违约?要支付合同上说的10%的违约金吗?
回答:
答复人:赵秋喜
你好: 违约与否应看合同的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应具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根据你讲的情况,土地证有问题,责任不在你,而在卖方或者中介机构,因此,你可以解除合同,要回支付的费用。
提问内容:
2008-8-14 12:03:41    阿偶问符继超律师:
符律师你好,我姥爷元月去世,留有一套房产,留一份遗嘱,系代书遗嘱,有两外人见证,[有签名指印];有老人亲笔签名.指印,将房子赠与我,房产证也给我了。现房子被小舅占着,我诉之法院,开庭后法院说我胜不了,劝我撤诉,因老爷将单元号记错了,房证上是12栋4门502,遗嘱上写成了12-2-502,因12号楼就两个单元,老人误将4门当2门了,只因单元写错,遗嘱就全无效吗?我能否得到此房?谢谢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6 11:38:00    王生问乔冠辉律师:
我母亲去世立遗嘱将两处房产留给我!遗嘱是以律师见证形式立下的!当时立遗嘱时到公证处要求去人到医院公证,可他们以没人为由推脱,同时建议律师见证!现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房产局要求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公证处却回答说不用,遗嘱见证在法律上有效房产局这样做是违法的!让我告房产局!!!可房产局也拿出了许多文件说是司法局、建设部等出的文件,更有效!必须继承公证!!!就这样,我被踢皮球一样被两个部门推委扯皮了两三个月!!您说,我该怎么办!!!
回答:
答复人:乔冠辉
是书面遗嘱吗?书面遗嘱无需公证也可以生效 如果他们阻碍你履行义务,你可以依法起诉
提问内容:
2008-8-5 23:11:31    108036问张向军律师:
律师,你好.本人原本想在新区买一套房子,当时在售搂员地极力推荐下掏了首付款,这时售搂员才给我看了合同,看后,我决的不合理,和房产公司协商了许多次,房产公司不予解决,我要求退房款,房产公司公司和售楼部踢起了皮球,我由找了公司好多次,公司最后说可以修改,但经过二十多次的协商,我对该公司已失去了信心,坚决要求退房,售楼部说要公司同意,公司说你去找售楼部.两边互相推委.我该怎么办?如果不打官司的话,哪个政府部门可以协商解决此事(未签合同,售楼部收到首付款只打了个收据)如果打官司,应怎么做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5 18:58:44    自由主义问郑利芳律师:
我家的房子有一间卧室墙面渗水我找物业反映了一直没解决不知怎么办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8-1 15:56:04    好无助问王洁朋律师:
在法律和广大网友面前,我保证,以下我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邮政存款5000多元无故被网扣  储蓄意义何在
 
人们为什么把钱存进银行,就是怕丢,为了安全对吧!可是钱在银行也都存没了,要它银行干嘛!储蓄的意义又何在呢?邮政以前已有那么多被网扣的案例,为什么在银监办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在07年12月31日前做好网上高风险账户操作统一使用双重身份认证的通知后,还出现没有开通网银,存款却被网扣的事件。其它银行都能做到,为什么邮政没有?邮政银行把储户的利益当什么?希望伊川邮政银行结我一个说法!

本人在2007年6月24日在伊川县邮政储汇大厅开户并办了绿卡,后因一些原因一直未曾使用, 2008年3月15日存款时发现不知被谁开通了短信查询业务每月3元,开户时的10元钱已经没有了,当时想只是十块钱没在意,然后到邮政大厅取消了此项业务,28日将钱取走,在此期间并末办理过包括网银等任何业务,并且认为短信那项每月扣费的业务已经被取消,一直到2008年5月才放心使用这张绿卡,并在5月至6月期间一共存入现金7000多元,在7月2日取过一次钱以后半个多月一直没用,7月26日晚上到邮政自动提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卡上余额为0.00元,卡上剩余的4719.43元竟然不翼而飞——钱到底哪去了,当时我就打了邮政客服电话,客服说到第二天去大厅打个清单看看。
第二天我来到了邮政储汇大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打出了清单,才发现原来是“网扣”6月16日就有两次,一次299,一次1元一共300元,我一直是用卡在提款机上取钱当时没有发现,然后就是7月4日开始天天都网扣,每天都是一次200,一次100每天300元,直至7月20日卡上余额加上16号的那次一共是5019.43元一分没剩全部扣完。当时就很纳闷什么是网扣,我没开通过网上支付业务呀。。。。。。怎么会出现网扣呢?钱到底扣哪去了?问她们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当天7月27日星期天,领导都不在没人查,让我星期一再去,没办法我只好又回到家,心里一直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在建行开通的有网上支付业务,在支付宝和淘宝网上都有帐户,每次支付时都需要支付密码、个人证书(只能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还要拿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网上银行动态口令卡,有这三项才能进行网上支付业务,我没在邮政开通网上银行为什么会出现网扣呢?????
7月28日我又一次来到了伊川邮政储汇大厅,工作人员让我到邮政五楼去找她们的主任帮我们查询,这位主任说网扣就是我在网上买东西了,还说很可能是我的账号密码被盗了,当时我就说我没开通过网上银行怎么在网上买东西,而且没在网上使用过账号,我的密码是怎么在网上被盗的呢?这位主任说只要有账号,密码就可以在网上开通网银业务,然后他用电脑打开网站,用我的卡登陆,显示末开通,他又问了我的身份证,手机号,邮箱地址申请了一个账户说是查网上的消费记录。结果什么也没有查到,没办法他让我们去报案,可我27号已经打了110,12315都说不归他们管,他打了几个电话,说问过了让我们到派出所报案,结果民警同志告诉我们没有案发地点,也不知道扣到哪,构不成案件,无法立案,还说每天都扣这么不正常很有可能是邮政系统内部出了问题,让我还回去找邮政,我又找到那个主任,他又打了几个电话,问是刑警队人家说要有首据才可以报案,而且还要到案发地点去报,现在详细的清单他们这边也查不出来要报市行,然后再报省行查,让我回家等几天查出后跟我联系。还说账号密码要保管好,让我好好想想是不是在哪丢失过。
我的卡07年6月办、08年5月才用、7月被网扣,总共使用两个多月,丢没丢我自己会不清楚,让保管好,一直都在我的钱包里,我还能怎么保管,难道天天去查查问问我的钱还在不在?我想每个人都不会这么做吧。。。。。。在家等待这几天我在网上进行了查询,发现邮政银行已经发生过多次储户被“网扣”的事件,为什么邮政银行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改进,邮政银行怎么来保证储户的利益,把钱放银行都是为了安全,结果全都存丢了,储蓄的意义何在呢?更让人气愤的是,已经三天了也没人根我联系,8月1日我只好又到邮政去找那个主任,他才说已经查出来了网上的订单号,说是经济犯罪,让我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去报案,结果那里的人还说是不归他们管,同时也感慨邮政真的不能让人信任,说这归根究底还是要找邮政解决,让我还回去找邮政,我也想是呀,我这前前后后也跑了这么多地方了一直都没人受理,就是有人管了,我的损失有谁来陪呢,他给我提供的订单号4061492008070915221网站代码9800000048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无从查起,我还要跑多少次呀,又回去找到那个主任,主任说该提供的我们都已经尽力了,公安机关不受理其它我也没办法,不行你们就起诉去吧...没有人受理的案件如何起诉?
回答:
答复人:王洁朋
以违约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提问内容:
2008-7-30 19:13:55    谁能帮帮我啊问王洁朋律师:
在法律和广大网友面前,我保证,以下我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我是河南科技大学法医学院本科的一名学生,今年7月2号晚上9点半左右去水房洗澡,10分钟后回寝室发现手机被偷,当时大2,大3,大4已经放假,寝室楼里就剩下几个寝室了,我立刻就报了警,然后我下楼站在寝室楼大门口等警察,大约10点左右,我正在等警察的时候,突然感到后脑勺被人猛拍一下,我回头看的时候,看见有2个人一人一巴掌朝我脸上呼了上来,2人打了10几掌后又上脚踹,一边踹还一边喊:“草你妈的,让你报警!”我当时被打的鼻子流血,满脸都是血,于是我就大声呼救:“有人打我啊,快来人啊”这时他们两个人听到以后,也开始喊人,一边喊一边搬起寝室门口路边上的花盆朝我头上猛砸过来,其中一个砸到我左耳上,我左耳顿时什么都听不到了,后来我看见我寝室一个同学听到呼救后,下来拉着我就跑,后面一下子上来4,5 个他们的人,手里拎着啤酒瓶子,拉住我同学就打,打了一会,我们两个人被打的满脸都是血,之后他们扬长而去,这时我的同学很多都下来了,然后打我的那一群人没走几步又回来了,其中最先打我的那个人(就是最先用巴掌呼我的那人)指着我的同学的鼻子,一个一个人问:“你敢不敢出头?”“你敢不敢出头,啊?”他骂完一遍后,大声喊“我是法医3+2的,我叫李泽星,以后出啥事就来找我!!”(第二天经学校证实,他就叫李泽星,是河南科技大学法医3+2的在校学生)然后他们几个拿着啤酒瓶,将我们赶回我们寝室,这是应该是10点多,后来同学给老师打了电话,大概10点半左右,我们老师跟学校保卫科的人到了,随后而来的是民警,是湖北路公安局的,警察看到我满身是血坐在屋里,问都没问,和学校保卫科的人说了几句话就急忙走了,然后老师带我们去第三人民医院看伤(就是广州市场那个医院,具体叫河科大第几附院我忘了),当时我们那个被打的同学头晕,做了CT医生说没事,我说耳朵疼,医生看了之后说没事,就耳朵肿了,开了点消肿的药就把我们打发走了,由于太晚了,我们就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我给家人打了电话,我母亲来了,带我去找学校,学校说已经让李泽星去凑钱了,让我们自己垫钱先看病,我们没有同意,因为我在学校上学期间无原无故被别人打了,学校明显要负责任,我们想让学校先垫这钱,学校不同意。书记说3+2学生素质低下是社会问题,不是学校的问题。打我的这个学生今年已经不是第一次聚众打架了,学校不是公安局,除了开除他以外没有别的办法,管不了。最终没有达成什么协议。第二天,我的耳朵越来越疼,李泽星凑了2000元先带我们看病,我们去的洛阳市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结果经检查我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我的同学左眼部分视觉缺失。这些诊断报告我们都留着了。这和我们最初的“检查”出入很大。我们去找学校,学校各部门推脱责任,党办让去找学生处,学生处让去找保安科,保安科说这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经过几天的推脱,7月13日,学校放假了,我们再也找不到学校的负责人了。7月6日那天,李泽星的家人来了,说先为我们交住院费,让我们先住院,他们交了1000元住院押金后,带着押金条回家了(他们是外地的),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电话也关机,根本联系不上,7月8日我在中心医院做显微镜下鼓膜修复手术,我们自己又交了2000元手术费,以后的所有费用都是由我们受害人自己交的,7月9号考完试后,另一名被打的同学回家了,他的家在周口。在我住院期间,我的父母再次去了湖北路公安局,公安局这时才参与进来,之后,我去湖北路公安局做了笔录,给我做笔录的警察正是7月2日案发当晚出警的民警(看见我坐在屋里后来又走了的那个,他姓陈)并且作笔录时只有他一个警察,没有其他警察在屋里,做完之后他让我按手印,但他并不让我看笔录,直到今天(7月30日)我母亲提出要看笔录时,他还拒绝,以至于我现在不敢保证他写的就是我说的。上个星期我去做了法医司法鉴定,28日结果出来了,外伤性鼓膜穿孔,我的伤已经构成轻伤。根据刑法可以判处打人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更何况他还有偷我手机的重大嫌疑。但是湖北路公局说我们的法医鉴定只有一个法医签名,按规定要2个,所以不给立案!事实上我们找那个法医签名,但人家出差了,难道说如果人家法医出差一年,我们就要等一年才能拿到合法的证据?直至今天,公安局仍然没有立案,接案的民警态度很差,学校的责任人不出面,打人的人跑了,都触犯刑法了还在逍遥法外!我的父母整天跑这个事都累病了,我耳朵现在术后感染,每天早上要坐车从谷水到中心医院去换药,这期间路费,父母的误工费,我自己的精神损失费等,没有任何着落!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学校对这种素质跟流氓一样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令我气愤!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利益的保护者,出警而不管事,作为人民警察在为人民服务时推三推四的很令我失望!

    也许打人的人家里有钱或者有关系,但是,这绝对不会湮没公理的存在!

    河南科技大也是河南名校了,我奋斗几年考个二本也不容易!我在大学法医学院寝室门口等警察的时候被人打成轻伤!之后各个部门都不给予解决,让我去找谁?国务院吗?和谐社会这样就能建造吗?大家给评评理!
    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
答复人:王洁朋
向涧西公安分局法制科和分局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刑警队立案侦查。起动程序。
提问内容:
2008-7-29 12:16:35    漫步云端问石克俭律师: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我现在想到外面寻求更好的发展,我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
↑还未作答复
提问内容:
2008-7-25 21:36:52    xybphoenix问符继隆律师:
我没有和小区物业约定东西丢了找他们赔偿,但是我的房子交工已经一年了,但是电子防盗门还没有给我们调试,这是电动车丢的一个重要原因。凭这一点难道不能要求赔偿吗?
还有我们交的物业费里面不包含小区的安全吗?
回答:
答复人:符继隆
东西丢了是否赔偿,关键看是否有约定或法定的保管义务,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物业费项目、电子防盗门调试时间是否有明确约定,这是承担赔偿的依据。
提问内容:
2008-7-25 16:55:29    小石头问张彦立律师:
你好!我04年12月底与开发商签的买房合同,合同上规定开发商与05年底交工!但时至今日,过去快三年了,开发商推三推四,可能是因为电的问题,房子至今不能交工,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
答复人:张彦立
一查找其项目的合法性;二查看合同的逾期交房条款,可依法索赔;三可依法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四进行预告登记,避免开发商因升值,另行出售.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


洛阳日报社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17468号 技术支持:(0379)65233602 
广告业务垂询:13937966866 互联网业务咨询电话:(0379)65233602 13838867117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张彦立